(一)本比賽內容具啟智、深度和內涵性、內容豐富、比賽力求評分慎重、正確、公正,因而批閱費時較長,故不能當天頒獎。
(二)從比賽結束二週後公佈成績並開始陸續寄發成績單。
(三)獎盃及獎牌上刻印學生姓名以增尊榮永久紀念,成績公佈後才會開始進行製作。
(四)所有獎項將於比賽結束三週後陸續送至考生所就讀之各級學校,得獎學生亦可至承辦中心領取,承辦中心地址:彰化市光復路18號,電話:04-7225039、04-7235812。(須於報名表上預先註明)
(五)參賽者當日憑準考證參賽,請妥善保管勿遺失,以免喪失資格!
(六)分數相同者,以出生年月日最晚者為先!
(七)成績複查三百元,如有錯誤並獲獎屬實,大會補發獎盃、獎牌、獎狀並退回複查費用。
(八)各組參加者如有降低年級參賽或冒名頂替者,經查屬實,除該學生不予計分外,其領取之獎盃、獎牌、獎狀概予以追回。
(九)比賽未開始前,不得觸及試卷,雙手應放膝上,收卷鐘聲響後,應立即停止作答,放下鉛筆,翻轉試卷將雙手放在雙膝上,
靜待監考老師收回試卷,違反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十)比賽中不得使用任何計算器具,如算盤、計算機、手機等,違反者該科以零分計算。(彰化市長盃數學競賽個人及團體賽)
(十一)考試時不得東張西望偷看鄰座答案,違反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十二)對比賽事項有疑問時,可於比賽前向大會服務處詢問。
(十三)如有未盡事宜之處,將於考前另行通知各參賽選手及單位。
(十四)報名參加數學競賽團體賽(三人一組),如當天考試有組員缺考則視同棄權退出。
(十五)比賽資訊請上彰化市長盃國語文及數學競賽部落格http://tcholpcs.pixnet.net/blog參閱。
(十六)比賽當天參賽者與陪同者如有感冒之病徵,請自備口罩佩帶才能准予入場。
(十七)比賽結束後得獎學生和指導老師的獎項會陸續配送至考生所就讀之各級學校單位,敬請學校擇日擇時隆重頒獎,以期達鼓勵之效!
(十八)幼稚園及國小低年級的考生,如果擔心考場桌子較高,請考生自備椅墊以增座位高度!
(十九)有身心障礙的學生欲報考,請於考前報名時提供身心障礙手冊影印資料並由本會評估是否可以報考!如未提供並查明屬實,除當日
考試成績不予以計分外,該考生考試當日發生之狀況本會概不負任何責任且其影響其他考生考試權益本會將予以追究!
(二十)報名資料需書寫清楚!如書寫有誤造成獎狀、獎盃誌名錯誤,查明屬實後重新製作須另付工本費100元。
(二十一)參賽者進入市場請攜帶學生證、健保卡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備監考老師查核,如查核屬實有冒名頂替應考者,則取消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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